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在惠州购房。外地购房者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惠州公积金外地贷款政策,帮助外地购房者顺利实现购房梦想。
一、惠州公积金外地贷款政策概述
1. 贷款对象
惠州公积金外地贷款政策适用于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外地购房者。外地购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惠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
(3)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 贷款额度
外地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70%。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信用、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3. 贷款年限
外地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从借款人首次还款之日起计算。
4. 贷款利率
外地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二、惠州公积金外地贷款流程
1. 准备材料
外地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房产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5)信用报告。
2. 提交申请
外地购房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的贷款银行。
3. 审核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惠州公积金外地能贷款吗订贷款合同。
4. 放款
贷款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外地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1. 利率低: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外地购房者可享受更低的贷款成本。
2. 灵活:外地购房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
3. 便捷:外地购房者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简单快捷。
惠州公积金外地贷款政策为外地购房者提供了便利,降低了购房门槛。外地购房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贷款方案,实现购房梦想。外地购房者还需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把握购房时机,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生活。
东莞公积金可以在惠州买房。
从申请贷款开始,只要缴纳了6个月的公积金,并且目前还能正常缴纳的话,就可以贷款了。申请人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需参加贷款限额核算的贷款申请人和其它员工,应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处办理缴费凭证。受理单位办理有关材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途径,对申请人异地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核查。需参加限额核算的贷款申请人和其他职工,应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个人账户。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离休、退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时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出境定居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就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撤消即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办理时,应提供护照签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等资料;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综上所述,东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购房,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申请贷款开始,只要缴纳了6个月的公积金,并且目前还能正常缴纳的话,就可以贷款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惠州公积金外地能贷款吗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惠州公积金外地能贷款吗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惠州公积金外地能贷款吗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份);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惠州公积金外地能贷款吗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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